本报讯(记者杨巍)近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加大对因病致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日前在全市启动2016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截止时间为12月底。救助期限为一年,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据了解,我市2016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缴纳互助金范围、对象为本市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在岗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缴纳互助金不低于40元。参与活动的职工本人在活动当期内,经省三级医院首次确诊患15种重大疾病的,经申请将视情给予10000~5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此外,从2015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将参与“一日捐”活动的职工父母等也纳入了救助范围,形成了“一人参加、全家受益”的保障格局。
救助标准
据了解,今年参加活动的职工本人在活动当期内,经省三级医院首次确诊患十五种重大疾病的,经申请视情给予10000~5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参加活动的职工本人在活动当期内,经省三级医院确诊首次患十五种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经申请视情给予2000~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医疗费在30000元以上,经申请视情给予5000~8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医疗费在50000元以上,经申请视情给予10000~3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医疗费在300000元以上,经申请视情给予30000~5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在活动当期内,对因突发事件(工伤、意外伤害、交通事故除外)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员、财产遭受重大损伤、损失、影响到基本生活的职工家庭,财产损失在10000元以上,经申请视情给予2000~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财产损失在30000元以上,经申请视情给予5000~8000元的一次性救助;财产损失在50000元以上,经申请视情给予10000~3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在活动当期内,对因意外死亡的参与职工本人,经申请视情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在上述救助标准内:参与职工的父母(含合法继父母)、未就业的配偶、年龄不满18周岁的子女,活动当期内首次患十五种重大疾病后经申请视情给予2000~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的申报程序包括申请、核实、审批和建档等程序。申请人首先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多种方式监督资金使用
为了使资金使用情况更透明,今年市总工会创新监督主体,实行上级监督,机构监管民意监测的“三监督”原则,让职工互助一日捐在阳光下运行。市总工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聘请社会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资金监管,遴选职工代表对活动进行客户端监测。市民可通过廊坊市总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廊坊互助一日捐)、APP(廊坊掌上工会)随时了解活动情况。
自2010年起我市共开展四期职工互助一日捐,累计救助困难职工3800人,发放救助金1800万元。今年截至11月底共救助633人,发放救助金390多万,有效缓解困难职工家庭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