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珉璐)11月23日,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座谈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会上,我市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单位”。
会议交流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听取了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意见建议,研究讨论了《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市政府作为唯一市级单位进行了发言。
会上,我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特别是档案化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与北京市东城区、吉林省吉林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市级单位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