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11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张振县向廊坊市反馈巡视情况。市委书记王晓东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5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对廊坊市开展了巡视。省委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五人小组”、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
张振县指出,廊坊市委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履行两个责任,认真总结以往典型腐败案件的深刻教训,积极处理遗留问题,加大反腐力度,党员干部受到教育震动,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落实“两个责任”尚有薄弱环节,层层传导压力不够,个别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没有做到“四个同时”。市(县)有的部门和乡镇存在逐级递减问题,有的县党政班子存在不团结现象,重大事项沟通不够;有的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的认识还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到位。派驻机构监督和部分县级纪委作用发挥不够,自办案件少。有的单位组织生活不规范,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较少。个别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个别干部涉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个别干部涉嫌经商办企业或为亲属经商谋利。违反廉洁纪律方面,土地城建等重点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存在招拍挂不规范、违规审批、处罚不到位等问题。群众反映有的干部及亲属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区位优势插手项目和圈占土地。一些领导干部廉洁意识不强,涉嫌挪用专项经费、坐收坐支、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项目未招标等问题,有的干部涉嫌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单位违规发放补贴和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小官巨腐”亟待解决。违反组织纪律方面,个别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未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一些单位有重要事项不向上级报告;有的领导干部执行离职相关规定不严格。存在违规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问题,县乡混岗问题较为突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有关规定工作还不够严格。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市行政中心等项目遗留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有的旧城改造项目回迁不及时,回迁安置尚不到位。怠政懒政、不作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部门管理监督不力,窗口工作人员经常被投诉。部分县级法院积案较多。有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格。
张振县代表巡视组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继续加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力度。强化整改、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践行“三严三实”和“八破八立”,教育引导市县单位领导干部全面熟悉主体责任内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抓紧处理城建、土地方面的遗留问题,加快市行政中心等项目的进度。抓好土地规划管控,清理长期闲置土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各级干部及亲属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区位优势插手项目和圈占土地问题。二是要继续发挥纪委监督责任,促使党纪政令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十个领域”和“小官巨腐”专项行动,特别是对重点领域和风险环节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县级纪委的管理,建立健全以监督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体制机制。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并及时反馈结果。三是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干部任免工作。对在干部任免、干部调配、备案管理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法规和要求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深入核实干部档案,认真采集干部信息。抓紧建立干部任免纪实档案,落实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度,完善干部任免有关会议记录,规范干部考察材料。研究解决机关人员混岗问题,认真开展违规录干人员专项清理筛查。抓紧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副处级以上机构进行认真梳理,对省编办已明确答复不予批复立即降格调整机构。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要制定完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