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召开应对重污染天气媒体通报会

来源:廊坊日报  2015-11-27 09:02:28  责任编辑:丁璨

    本报讯(记者葛雪梅)11月26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应对重污染天气媒体通报会,对11月25日廊坊市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李春元做了整体情况介绍,市环保局应急办、PM2.5专家组负责人回答了媒体提问。

    经气象、环保部门与PM2.5小组专家会商,廊坊市近期处在减弱的高气压场后部控制,预计11月27日至12月1日,将出现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间由11月26日20时开始至12月1日24时止。廊坊市提前启动应急管控方案,目的是降低污染累积速度和污染累积峰值,减少对人体的危害。

    根据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廊坊市自11月26日20时至12月1日24时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李春元特别提醒:“根据大多数市民的意见,同时参考近年来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因雾霾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相关措施,本月开始,廊坊的应急管控不仅对本地牌照机动车限行,对外地牌照进廊机动车同样有效,希望车主予以理解和配合”。

    对于26日空气质量良好,为什么还要实行应急管控的问题,李春元说,根据今年以来多次启动的应急管控效果来看,只有提前启动,才能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物累积,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目的,如果等雾霾出现了才开始控制,污染物将从高空返回低空,届时地表附近的空气污染将会非常重。应急响应措施启动得越早,效果越好。但是为了将对市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研究决定将限行等应急管控措施于26日晚8时开始实行。

    据了解,此次应急减排中廊坊市共采取六项临时应急管控措施:一是全市所有涉气工业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15%以上,特别要加强对燃煤锅炉、高架源和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二是主城区(含县城)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所有渣土运输车禁止运输;三是除公交、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外,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客车单双号限行,同时,外埠重卡禁止进城,(非民生保障)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柴油车严禁进入主城区(含县城);四是主城区(含县城)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提高30%以上;五是全市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草;六是对环境敏感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餐饮、室内烧烤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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