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闻

文安县工商局约谈7家广告经营主体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11-04 22:05:59  责任编辑:郭凯

    河北新闻网讯(文安) 为切实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宣传新《广告法》相关法律知识,11月3日上午,文安县工商局对文安县广播电视台、文安消费广场、河北亚太广告有限公司文安分公司等7家广告经营主体进行了约谈。

    文安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对照新旧《广告法》内容,围绕新法实施十大亮点,对烟草广告发布、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结合近期广告经营违法情况,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概念、违法形式、法律后果等进行深入剖析,希望各广告从业主体不断提高广告审查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参与到构建违法广告整治长效机制活动中来。

相关新闻

微信促销花样多:朋友圈转发广告得奖品需谨慎

2015-11-04 15:48:44

近日,衡水市区一家餐馆为招揽顾客,在其微信平台发布广告链接称,如在朋友圈连续转发15天,就可获奖品。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袁占林)微信朋友圈集赞可兑换礼品、转发商家广告可领取礼品……朋友圈逐渐成了商业圈、广告圈。

中消协曝光电视购物乱象多 宣传广告超九成违规

2015-11-03 08:52:35

昨日上午,中消协在京发布《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报告》。此次活动共对104款样品(含卫视购物栏目58款、专业购物频道46款)进行了退货服务体验。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314081840。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