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我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功能定位和自身实际,开拓思路、创新思维、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协同发展工作进程。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解放思想,用习近平总书记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思想统一认识,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破除畏难等靠的情绪,树立锐意进取的意识;破除精力分散的倾向,树立聚焦发展的意识;破除资源依赖的定势,树立转型发展的意识;破除无所作为的状态,树立勇于担当的意识;破除大而化之的习惯,树立精准发力的意识;破除封闭保守的思想,树立开放创新的意识;破除计划经济的思维,树立市场经济的意识;破除急功近利的心态,树立久久为功的意识,形成“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的新局面。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做好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研究,统筹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三要分解落实责任。具体任务和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四要加强协同沟通。全市建立与京津的沟通对接机制,通过定期协商会议、互派干部交流等,及时掌握京津发展动态,共同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大与国家部委、京津两市和省直对口单位的沟通对接,积极反映廊坊发展诉求,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五要强化督导考核。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考核体系,依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工作进展,相关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六要引导舆论宣传。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点做好正面宣传和政策措施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避免舆论炒作和误导。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研究了《廊坊市主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煤改气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实施主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进一步减少燃煤锅炉对城区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逐级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协调、督导和考核,确保全年燃煤削减目标实现。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煤改气各项工作的协调、督导和推进,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建立绿色通道;广阳区政府、安次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责任,破解难题,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在依法、及时拨付资金的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向清楚,使用合理。
会议研究了《关于取消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会议强调,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扎实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一要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或调整为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要及时公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取消和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等宣传媒体上进行公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本级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要创新举措。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会议还就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了《廊坊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试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与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电子商务产业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推进暨金融培训会会议精神及我市落实建议的汇报》等工作。(记者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