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苓)香河县男子许某在县城内低价租来房子,而后又佯装房东将房子出租,作案70余起,诈骗租金和抵押金共计20余万元。香河警方8月6日将许某押解回廊。
小美(化名)是香河县农村人,在香河县一家家具城上班,她觉得上下班离家太远,便决定和同事在香河县城找一个小区租房子居住,既省时又安全。于是小美在网上找到一家中介,联系人为许某。很快小美给许某拨通了电话,并约好了看房子的时间。
4月10日,许某带着小美与同事到香河县某小区看了一个二居室的房子,两人很满意,许某见状,告诉小美房子3个月起租,最少交3个月的租金3000元。小美与同事商量了一下决定租下房子。将钱交给许某后,让许某打了收条。
5月中旬,真房东李某找上门来,小美与同事傻了眼。原来,李某将房租给了许某,一个月后租期到了,但许某没再续交房租。于是,李某来到出租屋想找许某,可没料到打开房门后,发现两个女孩住在这里。双方一聊,李某方知自己的房子被转租了,小美与同事也才发现被许某骗了房租,随即报了警。
与此同时,从5月初,香河县警方就接到多起类似案件,都是反映租房人已经交了房租款,但房东称并没有收到钱。接报后,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通过对报案人的细致询问,民警发现这些报案的房东都是将房子租给了自称是一个叫许某的人,而许某将房子转租后潜逃,以此骗取租金和抵押金。
办案民警根据犯罪分子作案时使用的证件、联系方式、交通工具和体貌特征等,及时进行预警、分析、研判。同时,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在案件多发区域多点布控、持续守候。并于7月31日将许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上网通缉,8月6日犯罪嫌疑人许某(香河县人)于北京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在香河县多处小区低价租房,从房屋中介或房东手中骗取房屋钥匙后,带租客看房并以上缴租金为由骗取租金,或以采取短期承租后长期租出骗取高额租金,作案7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已被香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