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防疫单列一章
新规中专门新增防疫管理一章,其中规定从事犬诊疗活动的,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向住所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出售、运输犬前,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参加展览、展示、表演、比赛的犬,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将收容流浪犬、不办证犬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养犬管理工作,7月6日至8月5日,由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执法支队牵头,广阳公安分局、安次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学城公安分局及辖区派出所配合,在市区建成区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养犬管理宣传活动。
活动由各分局、派出所自行组织,将发动群众办证,并对违规饲养禁养犬的行为进行治理。同时,对公共场所及重点社区的流浪犬、无主犬、尚未办理犬证的犬只以及饲养人拒绝办证的犬只当场收容。
工作人员还将对辖区内养犬数量、犬只免疫情况、饲养禁养犬情况、有无犬扰民现象以及违规遛犬、犬伤人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建账归档,对禁养犬一律收容。收容的犬只,送交市公安局犬留所。记者李新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