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份以来,我市先后启动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经自查清理、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等步骤,已于日前完成,并经市政府六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30日,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正式上线,对外公开发布。
对外公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共涉及市直42个部门和单位,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809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308项、行政处罚1760项、行政强制117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裁决16项、行政确认58项、行政奖励21项、行政监督273项、其他权力225项。
对外公布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共涉及市直44个部门和单位,确定部门主要职责570项;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264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385项;公共服务事项290项,合计1509项。
此次公开发布的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我市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向社会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和部门责任予以固化。清单公开后,市政府各部门还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部门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布两个清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