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闻

廊坊市检察院启动“检察开放周”活动

来源:廊坊日报  2015-06-09 09:25:00  责任编辑:冀晓航

    本报讯(记者 王洋洋 通讯员 何华保刘巧敏)6月8日至12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为期五天的“检察开放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学生代表等进行参观座谈,了解检察职能,熟悉检察工作,征求检察工作意见。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将检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年检察工作的重点,制定下发了《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四个方面16项重点工作做出细致规定。特别是在“一网两微”建设上,目前全市各院都建立了门户网站,开通了官方微博。有10个基层院开通了官方微信。截至目前,全市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62条;发布官方微博3589条,被点赞120次、转发1764条,拥有粉丝3175个。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案管等部门充分利用检务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98条、重要案件信息15件、法律文书114份。特别是该院坚持每季度编辑彩印一期《廊坊检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每期寄送1200余份,畅通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渠道,动态反映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在查办职务犯罪上,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件39人,提起公诉9件11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重点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形势所需的热点问题,依法从快批捕公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806件1108人。

    据悉,此次“检察开放周”活动,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为主题,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充分展现检察机关的规范司法行为和开展群众工作方面的做法、成效。

相关新闻

石家庄市检察院发布七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2015-06-09 08:30:01

2015年1月,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张春和有期徒刑13年;以犯贪污罪判处张春和有期徒刑3年;以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张春和有期徒刑2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河北检察院将全部及时上网公开应公开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

2015-06-09 07:55:47

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31日,河北全省检察院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81件,其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占绝大多数,不涉密、应公开的地厅级、省部级及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将全部及时上网公开——今天下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北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情况。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公布不设障碍,登录河北三级检察院门户网站,或通过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提供的案件查询功能,均可进行查询。

衡水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周”活动(图)

2015-06-08 22:50:23

衡水市检察机关今天召开“检察开放周”新闻发布会,会上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了全市检察院系统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并对本周举行的“检察开放周”进行说明。

冀州检察院开展“预防高考诈骗”法律宣传活动

2015-06-08 20:49:58

针对每年高考期间,利用招生、填报志愿等环节进行诈骗活动高发多发的实际情况,冀州市检察院日前组织党员青年志愿者10余人,组成法律宣传服务小分队,深入冀州市各高考考点开展“预防高考诈骗”法律宣传活动。

河北石家庄市检察院去年查处厅级干部7人

2015-06-08 10:29:43

记者今天从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石家庄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7件26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6件125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