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春蕾)一男子被骗误入传销组织,遭到8名传销人员非法拘禁后跳楼逃离受轻伤。近日,香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件,杨某等8名传销人员因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赔偿受害人各项费用8900元至19000元不等。
2014年2月15日,被告人杨某以介绍被害人王某到某药厂工作为名,将王某骗至河北省香河县某小区楼房内,逼迫王某加入传销组织,遭到王某的强烈拒绝和反抗。为阻止王某与外界联系,杨某等8人采取扣押王某的手机、将屋门上锁、轮流看管等手段,限制王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洗脑”。被非法拘禁一周后,王某于2月23日5时许从四楼跳下,造成身体多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香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等8人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杨某等8被告当庭自愿认罪,且均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均予以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香河法院法官提醒,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为非法传销组织提供可乘之机。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在保证身体、财产安全的情况下,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