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闻

廊坊市出台煤炭经营存储使用监管硬杠杠

来源:廊坊日报  2015-04-07 10:11:08  责任编辑:冀晓航

    本报讯(通讯员 刘炜 樊博 记者刘杰)近日,我市出台了《廊坊市煤炭经营存储使用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格规范了煤炭经营、存储、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的硬杠杠,将有效促进全市煤炭产业的节约、清洁、安全、高效,进一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全市的环境质量。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据了解,在煤炭经营存储使用和监管中,我市将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控煤质、排放达标、节约用煤、强化监管的原则。《办法》对煤炭经营提出了具体要求: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煤炭及其制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应当按照有关布局要求进行合理设置,并对储煤场地采取防风抑尘网(墙)措施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配送网点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等。同时,《办法》规范了煤炭的使用。用煤单位应当使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燃煤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应当按规定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钢铁、电力、石化、供热、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其他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墙)措施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

    《办法》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发改、煤炭经营监督管理、环保、工商、质监、财政、公安、交通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强调了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如煤炭经营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煤炭及其制品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未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封闭储煤棚或者储煤仓,或者没有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依法予以处罚;用煤单位燃煤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不正常使用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燃煤使用,并依法予以处罚等。对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均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相关新闻

煤炭运销分公司打好节支降耗攻坚战适应“新常态”

2015-04-01 15:37:05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和繁重的生产经营任务,冀中能源井矿集团煤炭运销分公司紧紧围绕“渡危求进、稳健发展”这条主线,坚持把节支降耗作为助推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细化责任、加强管理、技术革新,大打降本增效攻坚战,助力生产经营。

邯郸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 煤炭削减量居河北第三

2015-03-17 13:57:52

自邯郸市发改委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预计7%以上,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预计削减470万吨,煤炭削减量在全省仅次于唐山、石家庄,位列第三。

煤炭交易中心注册交易商突破1万户

2015-03-13 14:49:51

记者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获悉,到3月12日,中心注册交易商达到10003户,成为全国注册交易商最多、现货交易量最大的煤炭交易市场。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