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学健)连日来,三河市公安局相继接到群众报案:称在夜黑人静时遭到抢劫、强奸。经过研判,办案民警分析此案为一人所为并确定了嫌疑人的基本特征,一张围剿大网悄然拉开……
1月11日22时许,三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四中队接王某报案称:当晚20时许,其下班后经过泃阳镇冯庄子南一垃圾场时被一男子持刀抢走手机一部机现金10余元,后将其强行拖至一房屋内强奸。
1月14日19时许,刑警四中队接张某报案称:其在下班后经过广场对面冯庄子村一胡同内被一名男子持刀抢走手包两个、OPPO手机一部,现金200元。
1月15日23时许,刑警五中队接高某报案称:其在下班后途经文化广场对面冯庄子一胡同内被一男子持刀抢走三星手机一部,现金50元,该男子并对其实施猥亵。
5日内连续发生3起抢劫、强奸案,综合案发情况及受害人描述,三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均为一身高175CM左右的青年男子,体型稍胖、长发、本地口音,作案时间连贯且均在晚间,作案地点均在冯庄子村内,初步判断嫌疑人为同一人。
针对此情况,专案组兵分四路对案件展开侦查,一是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获取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二是对秘密走访冯庄子村民获取有价值线索;三是对有前科劣迹人员进行秘密摸排;四是针对案发区域内及周边的出租房屋、旅店、网吧等重点场所进行摸排。专案组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并组织受害人辨认,确认三起案件的的嫌疑人为同一人。同时,专案民警针对该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进行大范围摸排,1月17日10时许,民警在摸排到冯庄子村南某网吧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与监控截图照片相似,遂将其控制。
经带回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5岁,三河市人,2005年因在大厂县涉嫌抢劫、抢夺、强奸被大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4年9月提前释放出狱)对涉嫌抢劫强奸作案三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讯深挖,李某又交代出于1月10日前后在三河市锟博大酒店对面一便道上抢走一女性手包两个及现金3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李某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