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行动。
据了解,2015年廊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遵循“科学施治、源头预防、重点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拆锅炉、保煤质、改炉具、抑扬尘、限车辆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为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抓好市县两级重点城区和重点工程两个重点,通过落实再加力,问责下狠手,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落地生效。
该《方案》明确了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分散燃煤取暖锅炉治理、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治理与管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专项督导检查等8项重点工作的治理任务、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落实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对此,《方案》提出了更为严厉的保障性措施。
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市县两级政府大气办要会同同级环保部门,切实负起大气污染防治集中行动的总体协调推动、进度汇总、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担负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把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细化台账,积极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各项工程的实施。各单位要借助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如实填写工程完成情况电子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严肃问责,一票否决。对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和时限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及其属于监察对象的责任人,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列为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在年终评优、评先时,实施一票否决。(记者 刘杰 通讯员 樊博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