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三河市食药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专项整治。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从七个重点检查项目着手,认真细致开展检查。一查医疗机构是否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是否查验并保存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二查购进药品时是否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票据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建立购进记录,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保存;三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是否逐批验收,验收记录项目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保存记录;四查是否执行药品养护管理制度,需阴凉、冷库保存的药品是否符合条件;五查是否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发放是否遵循“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六查需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存在套购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七查中药饮片的购进是否符合规定。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执法车辆68台次,检查医疗机构121家次。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医疗机构药械购进渠道合法、正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较强,没有使用过期、失效药械现象。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17家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规范、温温湿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医疗机构使用的抗生素类、抗病毒类及抗感冒类等常用药品进行针对性抽验,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通讯员 宋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