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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出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来源:环京津新闻网  2014-11-11 10:13:45  责任编辑:冀晓航

    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廊坊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我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权限审批、发布流程、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规定我市的全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统一设在各级气象部门。

    《办法》规定,我市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办法》强调,我市经审核通过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统一由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发布中心统一设在各级气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气象部门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的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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