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闻

河北廊坊等5设区市昨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来源:河北日报  2014-11-05 10:35:48  责任编辑:冀晓航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薛惠娟)今后几天,我省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今天,从省交管局获悉,为应对不利气象天气,根据河北省APEC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11月3日下发的《关于实施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邯郸5市11月3日启动最高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4日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主城区实行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并停止渣土车、矿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11月6日,唐山、沧州、衡水市也将采取上述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各地限号缺乏协调联动、影响群众异地出行等问题,省交管局要求全省步调一致,加强宣传提示和劝导,统一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即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机动车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车辆范围界定在城市区内道路通行的非营运客车,营运和公益性质的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和城市运行保障、绿色通道车辆不在限行范围。对本地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各地将采取劝返、劝导与处罚教育相结合等方式执法。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外埠机动车,各地交警将采取驶入劝导停驶、二次核查告知、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进行限行管理。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