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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环保局: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

来源:廊坊新闻网  2014-10-22 16:27:16  责任编辑:王春锐

    根据相关规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后,重点排污企业应采取临时限产限排措施,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在日常排放基础上最低减排20%。针对这一要求,10月19日,市调料厂接到环保部门的通知后,立即关停了企业的2吨燃煤工业锅炉,严格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市调料厂生产科科长刘春风告诉记者:“我们接到通知后,立即停炉,希望通过努力为改善空气质量尽一点力,企业也有责任为保护环境贡献力量。”

    据市环保局稽查队长李志强介绍, 10月19日,我市启动Ⅲ级响应措施以后,市环保局按照预案分工要求,立即分三组对各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凡是涉及到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停产的企业,没有按照减排的要求实施减排的,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要求其他企业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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